技术:思科起诉华为侵权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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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科
思科公司是一家网络设备供应商,总部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何塞,提供互联网硬件产品、ios (网络操作系统)软件、互联网设计和实现等专业技术支持 我在马萨诸塞州chelmsford和北卡罗来纳州的研究三角园( research triangle park )分部担任思科公司重要业务的一部分。 [/BR/] [/BR/] [/BR/] [/BR/]华为
华为技术有限企业成立于1988年,从事通信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与销售,2000实现销售额220亿元人民币,2001年销售额255亿元。目前员工22000余人,其中8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的学历。 华为企业每年将销售额的10%以上作为科研投入,产品研发的科研人员达10000多人。
·2003年1月23日,思科正式起诉中国华为企业及华为美国分企业,要求停止侵犯思科知识产权。
·2003年1月24日,华为企业回应,一贯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并注重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2003年3月14日,思科拒绝对华为企业涉嫌窃取其商业机密研发类似产品进行进一步刑事调查。
·2003年3月18日,华为一名前雇员周一在递交联邦法庭的文件中声称,华为抄袭思科,连瑕疵都一样。
·2003年3月19日,华为否认剽窃思科的知识产权,并指控思科出于垄断市场的目的诋毁该企业的形象。
·2003年3月20日,华为企业与美国3com企业联合宣布,双方将组建合资公司,华为-3com企业。
·2003年4月14日,华为回应思科指责,声称早已采取比较有效步骤从美国市场上撤回了哪些产品。
·2003年6月7日,美地做法院判华为停止采用有争议的代码,但认为思科没足够证据说明华为抄袭。
·2003年6月10日,思科、华为互不相让,分别称将继续寻求法律手段处理和保护企业正常权益。
·2003年10月1日,两企业达成初步协议,同意在独立专家完成审核的过程中中止诉讼,暂停6个月。
·2004年4月6日,思科向美地做法院提交申请,请求法院继续延期审理该企业同华为的专利纠纷6个月。
·2004年7月28日,思科与华为最终达成和解,法院终止思科对华为的诉讼,所有处理了该起专利争议。
标题:技术:思科起诉华为侵权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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