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全国“专车第一案”二审维持原判 司机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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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专车第一事件”二审维持原判司机胜诉
新京报快报(记者王威)去年1月使用滴滴专车软件在济西南客站送客的陈超,被执法人员调查,暂时没收了车辆。 陈超支付2万元罚款后,提出行政诉讼,要求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简称济南运输管中心)取消这一处罚。 年末,这起被称为“专车第一事件”的纠纷在济南市中区法院宣判一审:法院取消了济南运管中心去年2月13日对陈超进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日前,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
年7月和8月,当时没有合并的速度和滴滴企业相继推出了“1号专车”和“滴滴专车”服务。 年1月7日,济南私家车司机陈超因采用滴滴专车软件送客,被济南运管中心执法人员认定为违法运营,罚款2万元。 当天也是济南全面打击“黑车”的第二天。 在打击黑车行动期间,济南运管中心宣布所有专车用黑车检查,一经确认,将罚款5000元至3万元。
陈超不服这种处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取消济南运管中心的“罚单”。 陈超认为,运输中心惩罚主体错误,认定事实错误,执法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自己的合法权益由此受到侵犯。
济南市中区法院18日正式立案受理全国第一起因提供专车服务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案件,由此,全国“专车第一案”在济南诞生。 从网络合同服务诞生到第一次处罚诉讼发生,期限几乎是半年。
年4月15日,济南市中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年12月30日,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济南市客管中心因证据不确定、处罚幅度和金额畸形重等原因取消了处罚。 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根据原审法院超过案件事实、网络合同车为新业态的特殊背景作出判决,认为明显不当。
2月20日,记者得知,此案在2月17日二审中被判决。 二审不开庭,法院用书面审理的方法进行了阅卷,但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明确,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 被告的上诉理由不成立,驳回了上诉,维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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