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湖北细化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政策 提高扶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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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为了确保湖北省计划生育的特殊困难家庭(指独生子女残疾或死亡,且未生育或收养孩子的家庭)的扶助业务,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了《关于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业务的通知》(以下称“通
从年1月1日开始,城乡特殊抚恤金标准统一,女性49岁以上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妇的特殊抚恤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独生子女残疾家庭夫妇的特殊抚恤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建立动态增长机制。 建立不重复抚恤金的制度,对女性年龄在49岁以上、独生子女死亡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的家庭,每户支付1万元,不重复抚恤金。
在计划生育特殊困难的家庭确定的特困家庭夫妇及其残疾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每人每年按100元以上的标准给予缴费。 实施养老特别扶助,采取五保赡养、自主集中赡养、政府赡养、发放护理补助金等多种保障,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对象晚年生活质量。
《通知》进一步确定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医疗保障,实施医疗保险优惠政策,由县级财政全额缴纳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妇及其残疾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 实行再生育辅助措施。 参加有再次生育意愿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夫妇、生育保险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环取、输卵管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及再次生育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支付范围。 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的家庭夫妇,实施取环、送卵(精)管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时,免费,成功怀孕生育时,给予1000元以上的住院分娩补助金。 好大的这个
凭什么
没关系
就是这样。就是这样。就是这样。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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