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科技奖励不能仅仅靠政府 补齐社会性科技奖励这一短板(热点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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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中国科学家屠呦呦获得了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科技奖励与科技创新的关系再次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和讨论。 有人认为只有加大中国政府性科学技术奖励的力度,才能进一步推进科学技术创新。 事实上,我们不能只看到政府在科学技术奖励中的作用,而忽视了社会力量的作用。 从国际经验来看,科学技术奖励可以分为政府奖励和社会奖励两种,两者对科学技术创新起着不可或缺的推动作用。 我国现在需要补充社会科学技术奖励这块短板。
回顾历史,社会科学技术奖励的迅速发展历史更长,更被专业共同体认可。 1731年,英国皇家学会在设立科普奖牌的1800年,英国皇家学会重新设置了医生福德奖牌。 1901年,瑞典诺贝尔基金首次授予诺奖,科学技术奖励制度不断完善。 之后,一点国家政府认识到科学技术在国家快速发展中的重要意义,也积极参与了提供科学技术奖励的阵营。
我国现代科学技术奖励起步晚,在新中国成立之前没有得到很大的迅速发展。 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先后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明奖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科学奖励条例》。 在随后的20多年里,中央政府、各部委及地方政府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励迅速发展,有力地激励了科学技术人员的创新活动,但政府在科学技术奖励方面形成了唱独角戏的局面,由各种社会组织如科学技术部、学术机构设立 2003年12月公布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事业的决定》提出重视政府奖励,建立以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规范、鼓励、加强社会力量投身科技奖励事业。 现在中国出现了一些有很大影响的社会科学技术奖励项目,如何有梁何利基金奖、陈嘉庚科学奖等。 但是,由于快速发展的历史很短,其规模和影响远远不及政府性奖励。 要进一步推进科学技术奖励事业,重要的是促进中国社会科学技术奖励的迅速发展。 年9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深化科学技术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制定了吸引和规范社会力量设定奖,鼓励设立社会力量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
中国社会科学技术奖励迅速发展的瓶颈主要有两个:一是设置奖项的主体社会团体,如科技社区自身迅速发展水平不够,专职员工少,无法胜任优质、大规模的学术管理任务 二是科技部资金不足,袋子尴尬,开展奖励的心是业余和力量不足。 长期以来,科技部采取了依赖行政事业单位的快速发展模式,养成了必要的习性,募集资金的能力有限,通过自身经营实现资金积累的能力严重不足。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有利于继续推进政治社的分离,为科技部的快速发展提供机会,打破瓶颈,促进中国社会科学技术奖励的长期快速发展。 可以考虑抓住这个机会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一是对社区经营服务收入给予税收优惠,促进社区资金积累。 二是鼓励公司捐赠科技部,开展科技奖励。 公司在科学技术奖励方面要做更大的工作,在奖励项目的开设、资金支持方面要提供越来越多的支持。 三是向科技部打破事业编制限制,推进聘任制,建设专业高效的科研团队,为科技部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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