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国际科技时报”,本网以独特视角呈现科技行业的大事小事,内容包括互联网、IT业界、通信、趋势、科技新闻等,全面快速第一时间发布科技最新资讯动态。

主页 > 新闻 > 技术:新浪、腾讯 “微博”商标大战:腾讯败诉,“大眼仔”一审获支持

技术:新浪、腾讯 “微博”商标大战:腾讯败诉,“大眼仔”一审获支持

来源:网络转载更新时间:2021-01-04 14:58:01阅读:

本篇文章653字,读完约2分钟

只是只是只是只是只是只是只是只是只是只是只是只是只是只是只是只是只是只是只是只是只是只是只是只是是新的只是新的新新新新新新新啊

原来如此

5

田该其其其其其其其其其其其其其之其5555555555555和5 ( )对(以下简称5 )法院。 手

555五

这也是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过审理,评价诉讼商标和引用商标是否构成近似商标,最终标准是相关公众是否有可能误认其指定或核采用的商品或服务来源,或者与其来源是否有任何特定的联系

诉说商标和引用证商标的表示是否相似只是评价是否构成近似商标的重要因素之一。 除此之外,还需要考虑争夺商标知名度、指定采用商品和服务等。 另外,在核对商标标识时,也应该关注其中的显着部分。

在该情况下,从商标表示商品和服务来源的立场出发,索赔商标中“微博”和“weibo”等构成要素的表面化较弱,索赔商标中“大眼睛”的图形部分、引用商标中蒲公英的图案部分(“微博”的商标)

从各个图形部分来看,索赔商标和引用证商标的差异很大,如果给予相关公众通常的观察力的话就很容易区别。 另外,商标“大眼睛”的图形部分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可以与原告建立对应关系。 另外,呼吁商标指定的一些服务是特殊的,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相关公众在选择相关服务时会给予很高的观察力。

技术:新浪、腾讯 “微博”商标大战:腾讯败诉,“大眼仔”一审获支持

综合上述分解,索赔商标被采用于指定的服务,相关公众不会误认、混淆或有特定的联系。 与商标争夺引证商标不构成上述服务中指定的近似商标。

据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支持微梦企业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取消了原商标审查委员会的投诉决定。

标题:技术:新浪、腾讯 “微博”商标大战:腾讯败诉,“大眼仔”一审获支持

地址:http://www.greenichiban.com/news/8373.html

免责声明:国际科技时报是中国具有影响力的科技媒体,以全球视角,第一时间呈现最新科技资讯。所著的内容转载自互联网,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国际科技时报的作者:何鸿宝将予以删除。

国际科技时报简介

国际科技时报是一家拥有全球视野的前沿科技媒体,是中国高新技术企业门户网站,旨在构建打造国际化、专业化的高新技术资讯与资源交流大平台,国际科技时报涵盖物联网、云计算、智能硬件、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VR、安防、锂电、新能源汽车、汽车科技、仪器仪表、传感器、3D打印、工控、机器人、人工智能、医疗科技、节能环保、智能电网、风电等高科技领域,每个行业网站均独立运营,已成为国内外各大媒体高科技行业资讯内容的主要提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