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让人才收获越来越多“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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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前几天发表的《深化体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快速发展战术的几点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者和鼓励团队的利益比例在20%以上 这个政策一出台,就引起了强烈的关注。
政策的核心是激励人的动力
为了处理科研人员的创新动力问题我国科技政策经历了多年的探索。 1996年科学技术部颁布的《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促进法》中,科学研究机构、大学等转化职务成果,用技术转让方法向别人提供和实施职业科学技术成果时,从技术转让得到的净利润中抽出20%以上的比例,予以不重复的推荐 这是国家政策层面上第一次确定科学技术人员将受到研发活动的鼓励。
政策显示在20%以上,但在实际操作方面各地都很谨慎。 上海市科学委员会的体制改革和法规无处不在吴寿仁认为这方面不足以长期解放思想。 长期以来,大家应该拿科研人员消费国的钱拿出创新成果,收益归于国家的所有观点,但殊不知科研人员必须取得成果转变积极性,科技创新的收益也谈不上。
政策上的突破随着不久前提出了“意见”。 吴寿仁指出,这是国家一级首次确认科技骨干人才在成果转化中的分配比例在50%以上。 这个数字也被写入了新修订的《促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法》,据说现在该法案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从20%以上到50%以上证明了我国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中突破思想束缚,真正认识到人才是促进科技改革的动力。 吴寿仁说。 而且,显示这种倾向的指挥棒是指做出巨大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 科技政策的核心是激发人的创新动力。
各地创新的激励政策跟上步伐
为了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各地制定了很多地方政策。 例如,去年1月,北京市政府对外发表了《加快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协同创新的几点意见(试行)》。 根据这份被称为北京十条的文件,对大学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科学技术人员的奖励比例在70%以上,武汉市政府公布的汉十条中奖励比例提高到了70%以上,但在《张江股权激励方法》中,对实施转化的科学研究者
国家确定50%以上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分配制度后,对促进各地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有指导意义。 吴寿仁说。
地方政府和科研人员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态度是积极的,但具体在执行上处于比较保守的状态。 上海大学科研处副处长朱晓锦认为,科研人员要获得这一收入,必须得到所在部门,即大学的同意,但现在大学的业绩评价基本上以基础研究的科研成果为基准,科技成果的购买率包括在评价中
在科技成果转化的前沿阵地公司,很多科研人员认为这次改变与自己关系不大。 紫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某软件公司的员工对记者说,大部分员工的劳务报酬取决于企业是否明确,能否取得成果转化经费,取决于企业是否点头。
确保行政和科学研究的双向
仔细阅读《意见》,这次奖励的对象是为科研成果转换做出贡献的中坚科学研究者,在中国现在的科研体制下,这些中坚往往兼有行政职务,现任党政治领导干部在公司中阿尔及尔限制这些人才流动
吴寿仁说,作为干部,做科学研究也需要取舍,如果科研人员同时考虑这两方面,不仅能源不足,而且腐败容易滋生。 但是现在越来越多的科学研究者走的是行政路线。 科技奖励政策执行后,将投入科技成果转化的第一线,可能成为成果转化公司的中坚力量。
行政和科学研究的双向&lsquo变化的顺利,有助于真正创新的科研人员放心地投入成果的转换。 中国科学院院士沈文庆说。 吴寿仁也承认他的说法,他表示行政和科学研究,两条路只能回顾一方,但必须给与回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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