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省科技厅正式出台“科技创业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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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省科学技术厅召开了信息通气会,正式发表了“深入推进科学技术创业的10条意见”(简称科学技术创业10条)。 省政协副主席、省科技厅厅长郭跃进向新华社、中新社、科技日报、人民网、湖北日报、湖北广播电视台等16家中央、省级信息媒体通报了科技创业10条的公布背景、第一复印件及湖北创新创业相关情况。
郭跃进厅长在谈话中指出,大力推进和服务大众创业、万人创新,是国家政策的方向、时代要求,也是科技部门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 他为了全面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定,进一步在全省建设有利于科技创业的良好生态环境,省科技厅在前期的从业基础上,发表了湖北实际立足、比较性强、力度更大的科技创业10条, 首先强调在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和专业技术平台建设、优化科技创业金融环境、健全科技创业牵引服务机制、增强财政资金支持力、优化创新配套服务等方面采取扶持政策。
年,省科技厅开始科技公司创业和培育工程,发表了许多改革措施,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果,全省各级各类孵化器超过200家,孵化面积突破900万平方米,孵化器内新增科技创业公司近3000家 全省高新技术公司的数量大幅增加,总数达到2700家,实现了2年的倍增,跃居中部第一。
附:省科学技术厅《深入推进科学技术创业的十条意见》全文
建设新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 加快建设廉价的钱、便利化、全要素、开放的公共空间、校园创业孵化器等新型创业服务机构,纳入省级科技公司孵化器管理服务体系制度,根据其服务业绩奖励,支持服务能力的进一步提高。
二、鼓励建立专业技术开发平台。 支持省级以上科技公司孵化器构建基础、公共专业技术条件平台,为创业公司提供开放的共享服务。 以其新购买的通用基础仪器设备费用的30%给予后补助金,单一孵化器补助金总额在100万元以下。
三、降低初创公司的创新创业价格。 提高省级以上孵化器在孵化公司的研发检查费用补助金标准,成立不到3年的孵化公司,使用省科学仪器共享平台仪器设备产生的检查费用,补助金比例可以达到50%。 简化研发检查费用补助金申报程序,公司孵化器可以按照补助金管理规定统一申报。
四、鼓励创投机构投资草创公司。 省创业投资吸引基金鼓励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省级以上孵化器内的初创公司。 根据被投资公司的注册年限,省创业投资吸引基金以创业投资机构投资额的100%300%出资,支持其新建创业投资基金。 其中,以投资不到1年的初发公司实际投资额的300%支持,不到2年的以200%支持,不到3年的以100%支持。
五、大力发展天使投资基金。 省创业投资吸引基金优先支持社会资本设立天使投资基金。 支持市、州政府财政资金参与天使投资基金的设立,省创业投资吸引基金以地方政府出资额的100%补助支持。
六、支持孵化科技公司向区域股票交易市场融资的迅速发展。 孵化器鼓励孵化公司向武汉股票管理交易中心挂牌展示,协调相关部门,免除挂牌费和政策对接、资本对接、转换板对接、融智对接等5种专业服务。
七、健全创新资源服务科技创业机制。 建立完整的大学、医院及骨干领导公司和科技公司孵化器常态联系机制。 鼓励大学、医院和公司各种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向创业公司开放,低价提供服务,将其服务业绩纳入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和检查评价的指标体系,健全创业服务机制 申报或负责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与科技公司孵化器建立稳定的新闻信息表达途径,促进各种创新资源向创业一线凝聚。
八、提高省大学生科技创业专业规模。 支持高校毕业生在孵化器内开展创新创业实践。 从2010年开始,省大学生科技创业专业预算增加了50%,支持了300个省级以上孵化器内的项目,重点支持了互联网行业的创新创业。
九、加大对省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支持力度。 调整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支持方向,从年开始,省创新基金的50%专业将用于支持省级以上孵化器内的早期创新型公司。
十、着力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开发和应用创业移动服务客户端和微信预约号等在线创业服务新闻平台,集成创新创业政策,整合创业服务资源,提供全程增值服务,促进创新创业便利化、快速化、简化 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健全创业指导制度,举办创新创业大会活动,加强舆论推广,营造崇尚创新、容忍失败的创业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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