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技术人员股权奖励可在5年内分期纳税 国务院决策中关村4项试点政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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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6月11日根据国务院决定,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政策、技术转让所得公司所得税政策等4项税收试点政策分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和绵阳科技城(以下统称示范地区 年1月1日起施行。
向中关村四个示范地区宣传的税收试验政策分别是:一是给予公司相关技术人员所有权奖励,5年内可以分期支付个人所得税二、有限合作社制创投公司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公司2年以上时,投资额为7 三是对转让技术全部权或5年以上许可采用权取得的收入,免除或减税公司所得税四、允许中小高新技术公司对个人股东转换缴纳股票的个人所得税,在5年内分期缴纳。
年12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宣传中关村试点实施的10项政策。 其中,向全国推进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等6个中关村先行试验政策,向示范地区宣传股权鼓励个人所得税政策等4个中关村税收试验政策。 研究将在中关村推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扩大科技公司融资渠道、设立适应科技公司优势和诉求的保税仓库等新政策试点。
自2009年国务院同意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示范区以来,年国务院同意在中关村示范区实施1+6系列先行试验政策考试,年国务院支持在中关村实施新的四项政策考试。 以股票奖励个人所得税考试政策为例,在中关村考试政策颁布之前,根据税法的规定,公司对本公司的技术人员进行股票或出资比例等股票形式的奖励时,获奖的个体需要支付个人所得税,但股票奖励与现金奖励不同。 因此,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委去年在中关村实施了股票奖励分期交税的政策。 根据这项政策,一位技术人员得到了公司50万元的股票奖励。 如果5年内没有发生所有权转让,就不需要交税,但5年期满后,必须不要一次重复交税。 第二年转让其中30万元的股票,需要支付30万元收入的课税额。
标题:【科技】技术人员股权奖励可在5年内分期纳税 国务院决策中关村4项试点政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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