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科研成果持有者六种方法转化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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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向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提出了二审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法修正案草案,确定了六种科研成果转化方法和六种国家通过政府采购等方法支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根据草案第16条,科学技术成果持有者以允许使用自我投资实施转换的其他人转让这项技术成果的其他人采用这项技术成果的这项科学技术成果为合作条件,与其他人共同实施转换的这项科学技术成果为代价
草案第十二条确定下列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国家通过政府采购、研发资助、产业技术指导目录发布、示范宣传等方法予以支持: (一)能显着提高产业技术水平、经济效益或者国家安全能力的。 (2)可以形成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新产业(3)可以合理开发和利用资源、节约能源、降低消费以及防止污染环境、保护生态、提高气候变化和防灾减灾能力的。 (4)可以改善民生和提高公共健康水平(5)可以促进现代农业或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6)可以加快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
促进我国现有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从1996年开始实施。 这次修法的目的是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规范科技成果的转化活动,加快科技进步,推进经济建设和社会的快速发展。
标题:【科技】科研成果持有者六种方法转化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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